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
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的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订202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遴选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学校有关文件要求, 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为≥425分、或参加托福网考成绩为≥90分、或参加雅思考试成绩为≥6,且“高等数学”、“电路原理”课程无补考者。
2. 符合学校单列计划推免学生按《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的要求执行。
二、推荐原则
满足报名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将严格按照《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推免研究生记分办法》(参见附件)进行推免成绩综合分统一排序,张榜公布。在此期间,任何人可对自己和他人的成绩和排序进行质询。
推免成绩综合分由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和奖励附加分A两部分组成,其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最高不超过4.0分,奖励附加分A最高不超过0.4分。推免成绩综合分将作为学生获取推免资格的排序依据。
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推免资格的,依次递补。凡已正式确定为推免研究生者,不得以任何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
三、管理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研究生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以及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外事工作的相关院领导等组成,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政策、研究并解决推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外事工作的相关院领导以及毕业年级辅导员、研究生与本科生教务人员组成,负责推免研究生的具体工作。
专家小组由分管本科生、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和各二级学科的负责人组成,协助推免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相关人员的具体分工如下:
1. 院长:负责主持召开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解决推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院领导:负责推免研究生的资格审查与推荐工作,重点负责记分工作和推免到校外研究生的推荐工作。
3.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负责对学生宣传讲解学校和学院有关推免研究生的政策和办法,指导辅导员作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 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传达当年学校研究生院关于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负责推免研究生的录取相关工作。
5. 分管外事工作院领导:负责国际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
6. 各系本科教学负责人: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政策,协助工作小组参与推免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7. 本科教务人员:负责学生课程成绩的录入、校对、统计、排序与张榜工作,受理学生对排序的争议。
8. 研究生教务人员:参与推免研究生录取的相关工作,协助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协调确定导师、组织录取面试以及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
四、其它
1. 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 本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